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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预备阶段是否区分主从犯

预备犯罪,属于共同犯罪的,分主从犯。在犯罪预备中,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在犯罪预备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刑法》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最新修订: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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