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所负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需结合债务用途及法律规定判断,夫妻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
法律解析:
按照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要承担清偿责任。要是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原则上不算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当债权人主张债权时,非举债方可以收集证据证明债务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超出日常所需,以此抗辩不承担责任。不过夫妻内部关于债务承担的约定,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在处理这类债务问题时,情况较为复杂,涉及诸多法律细节。如果您遇到相关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有效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