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男方对女方离婚后的积蓄提出分割要求,女方可以明确告知男方离婚后积蓄属个人财产,无义务进行分割。
(二)若男方纠缠不休,女方可留存相关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作为证据,必要时可寻求社区、妇联等机构调解。
(三)若调解不成,男方仍不罢休,女方可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离婚后的积蓄就属于“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所以归女方个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