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算死亡赔偿金时,先确定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若受害人未满六十周岁,死亡赔偿金按此标准乘以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用二十年减去超出六十岁的岁数来计算赔偿年限;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丧葬费是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六个月。
(三)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要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且此费用计入死亡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