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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预期收入的赔偿计算方式是什么

刘** 广东-云浮 其他侵权咨询 2026.01.12 11:15:05 406人阅读

可预期收入的赔偿计算方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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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可预期收入赔偿也就是可得利益损失赔偿,这在《民法典》中有明确规定。损失赔偿额涵盖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有上限,即不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能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损失。
(2)其计算方式多样。约定计算法依据合同约定的可得利益计算标准确定赔偿;差额法通过合同履行后的预期利益与履行前现有利益的差额来计算;类比法参照同类交易的通常利润水平计算;估算法则是在无法精确计算时,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合理估算。
(3)在计算赔偿时,要扣除非违约方因违约节省的费用或获得的利益。并且非违约方需遵循减损规则,要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不能就扩大的损失主张赔偿。

提醒:在主张可得利益损失赔偿时,需准确选择计算方式,同时及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同案件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6-01-12 15:00: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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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遇到可得利益损失赔偿问题,首先查看合同是否有可得利益计算标准的约定,有约定则按约定计算赔偿额。
(二)若合同无约定,可计算合同履行后的预期利益与履行前现有利益的差额。
(三)也可参照同类交易的通常利润水平来计算。
(四)若难以精确计算,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合理估算。
(五)计算赔偿额时,要扣除非违约方因违约节省的费用或获得的利益。
(六)非违约方应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然不得就扩大的损失主张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2026-01-12 14:58: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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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可预期收入的赔偿属于可得利益损失赔偿,有多种计算方式,且需考虑扣减和减损规则。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失赔偿额包含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不过不能超出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预见的损失范围。可得利益损失赔偿计算方式多样,约定计算法按合同约定标准确定;差额法算的是合同履行后预期利益与履行前现有利益的差额;类比法参照同类交易通常利润水平;估算法则在无法精确计算时结合实际情况合理估算。并且,要扣除非违约方因违约节省的费用或获得的利益,同时非违约方有减损义务,需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损失主张赔偿。如果遇到此类可预期收入赔偿的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12 14:20: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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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预期收入赔偿就是民法典规定的可得利益损失赔偿。损失赔偿额包含合同履行后可获利益,但不能超出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预见的损失范围。
2.其计算方式有四种:一是约定计算法,按照合同约定的可得利益计算标准确定;二是差额法,通过合同履行后的预期利益与履行前现有利益的差额来计算;三是类比法,参照同类交易的通常利润水平计算;四是估算法,在无法精确计算时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合理估算。
3.计算赔偿时,要扣除非违约方因违约节省的费用或获得的利益,并且适用减损规则,非违约方有义务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未采取的不能就扩大的损失主张赔偿。

解决措施和建议:
1.合同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应明确约定可得利益的计算标准,以便在发生违约时能依据约定计算赔偿额。
2.非违约方在知晓对方违约后,应及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同时注意保留相关费用节省或额外获利的证据。
3.当无法精确计算可得利益损失时,要积极收集同类交易的利润水平等相关资料,为合理估算提供依据。

2026-01-12 13:16: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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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预期收入赔偿也就是《民法典》中提到的可得利益损失赔偿。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损失赔偿金额要包含合同履行后能拿到的利益,不过不能超过违约方在签合同时能预见或应该预见的损失范围。

赔偿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约定计算法,按照合同里规定的可得利益计算标准来确定赔偿额。
二是差额法,用合同履行后的预期利益减去履行前现有的利益来计算。
三是类比法,参考同类交易常见的利润水平来计算。
四是估算法,要是没办法精确计算,就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合理估算。

另外,在计算赔偿时,要扣除非违约方因为对方违约而节省的费用或者获得的利益。并且要遵循减损规则,非违约方得采取合理措施避免损失扩大,要是没采取措施,就不能对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2026-01-12 12:26:38 回复

市)计算正常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办法核定的数额、用国有净资产进行支付和预留后有剩余的,或采取租赁.2:(1)支付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3)预留因改制分流实行内部退养的人员的生活费和社会保险费,剩余部分可按规定向员工或外部投资者出售,将原主体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人数,报企业所在地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备案,原主体企业原则上不再向改制企业作新的投入,以下简称21号文件)执行,足额支付,不足部分由原主体企业予以补足1,为移交社会保障机构管理的职工一次性缴付的社会保险费以及预留内部退养人员费用等,入股.预留生活费标准由企业根据有关规定确定.社会保险费按内退前的基数一次核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并按有关批复文件规定进行支付和预留,转为债权等方式留在改制企业,按照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缴费比例执行、改制企业可用国有净资产进行下列支付和预留.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的经济补偿金,进行专项管理.补足后,不再调整.原主体企业对预留费用应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确保内部退养人员费用按时.企业应根据21号文件的规定,总额及资金来源),但不得无偿量化到个人、国有净资产不足以进行支付和预留的.3,按照《关于印发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劳动关系处理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21号.企业支付的社会保险费.(2)支付为移交社会保障机构管理的职工一次性缴付的社会保险费,最高不超过按所在省(区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令第11号)的规定:第五条“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的缴纳办法。为简化贴花手续,应纳税额较大或者贴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采取以缴款书代替贴花或者按期汇总缴纳的办法。”第六条“印花税票应当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并由纳税人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者画销。已贴用的印花税票不得重用。”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财政部文件(88)财税字第255号)的规定:第二十条“应纳税凭证粘贴印花税票后应即注销。纳税人有印章的,加盖印章注销;纳税人没有印章的,可用钢笔(圆珠笔)画几条横线注销。注销标记应与骑缝处相交。骑缝处是指粘贴的印花税票与凭证及印花税票之间的交接处。”第二十一条“一份凭证应纳税额超过五百元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填写缴款书或者完税证,将其中一联粘贴在凭证上或者由税务机关在凭证上加注完税标记代替贴花。”第二十二条“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税务机关对核准汇总缴纳印花税的单位,应发给汇缴许可证。汇总缴纳的限期限额由当地税务机关确定,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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