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针对不让探视问题
先尝试与对方协商,明确合理的探视时间和方式。若协商无果,若此前是诉讼离婚且判决书包含探视权内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若为协议离婚,则向法院起诉探视权问题。
(二)针对拒绝付抚养费问题
若之前是诉讼离婚,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生效法律文书;若是协议离婚,先向法院起诉,获得胜诉判决后再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可采取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存款,扣留、提取收入等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同时,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