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金融诈骗辩护专题 > 对于涉嫌信用卡诈骗主犯在逃从犯怎么定罪

对于涉嫌信用卡诈骗主犯在逃从犯怎么定罪

1、根据《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者虚假证明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共同故意犯罪的,根据犯罪嫌疑人犯罪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按照主犯从犯分别量刑。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刑法》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最新修订:2024-02-24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