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罪的
刑事责任 依照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绑架罪的,处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
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致使
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
绑架人的,处
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
从重处罚。
司法机关在适用本条规定处罚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是指由于在绑架过程中对被绑架人使用
暴力或者进行虐待等导致被绑架人死亡,以及被绑架人在绑架过程中自杀身亡的行为。“杀害被绑架人”,是指在劫持被绑架人后,由于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没有实现以及其他原因,故意将被绑架人杀害的行为。
2、由于法律对绑架致使
被害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行为,立法上采用的是绝对确定的
法定刑,而且是处死刑,因此,司法机关在适用时应当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严格掌握适用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