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他人身份借钱有可能构成诈骗,但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
构成诈骗的情形
如果行为人冒用他人身份借钱,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即不想归还所借钱财,通过虚构自己是他人的事实,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这种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将钱借给行为人),那么就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例如,甲冒用乙的身份,编造自己生病急需钱治疗的虚假理由向丙借钱,丙基于对“乙”的信任将钱借给甲,而甲拿到钱后挥霍一空且没有归还的打算,这种情况下甲的行为就构成诈骗罪。
不构成诈骗的情形
如果只是暂时冒用他人身份借钱,并且有还款的意愿和实际还款行为,只是借用他人身份来获取借款,这种情况一般不构成诈骗。比如,丁因为自己信用不好难以借到钱,于是冒用朋友戊的身份向己借钱,同时明确告知己自己会按时还款,且确实按照约定归还了借款,那么丁的行为通常不构成诈骗罪,但这种行为可能涉及侵犯他人姓名权等民事侵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