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侵犯的客体不同。
决水罪侵犯的客体是
公共安全,而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客体则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不同。决水罪是
危害公共安全的
犯罪,既可以使不特定的重大公私财产遭受损失,又可以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伤亡;而故意毁坏财物罪则只能是使特定的公私财物遭受损失。而且,就公私财产遭受毁损的范围来看,决水罪使公私财产遭受毁损的范围要大于故意毁坏财物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
放火罪、决水罪、
爆炸罪、
投放危险物质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放火、
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二】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