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诉讼仲裁专题 > 诉讼管辖专题 > 公示催告程序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公示催告程序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二)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有两大类:
一是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的;
二是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
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适用本章规定。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
最新修订:2024-02-29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