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的带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诉讼文书:起诉状要准备原件,若增加或变更诉讼请求,要提交相应申请书。
(三)证据材料: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加一准备复印件,原件留着备查。整理证据清单,注明证据名称、来源及证明目的,证据类型多样,像合同、借条等都可。
(四)其他辅助材料:如证人出庭申请书、鉴定报告、保全裁定书等,根据案件情况准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该条虽未直接列举起诉材料,但起诉准备资料应围绕起诉条件进行,以保障诉讼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