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
继承的财产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
遗嘱中明确赠与一人时除外。
1、在夫妻关系
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遗嘱或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
民法典第规定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
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
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