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转账凭证也能判定其为民间借贷。
在没有与被告签订书面
借款合同或要求被告出具
借条的情况下,仅凭银行转账凭证可以认定对双方借款
合同关系存在完成了初步
举证责任。被告抗辩主张原告的转账系其他原因的发生的,被告应对其该主张提供相应的
证据证明,现被告不能举证证明其主张的。应支持原告的
诉讼请求。
认定民间
借贷关系应考虑如下几点:
1、双方之间的关系
双方如果是朋友、亲戚、同事关系,没有打借条按照常理来说可以理解。但如果双方双方不熟,只有转账记录,没打有借条,不符合常理。
2、转账记录的时间
如果双方存在其他
法律关系,那么转账记录的时间与后面的交易行为、交易习惯有一定的关联,比如
投资款、还款、货款、补偿等。
3、交易往来
双方之间有无其他资金往来,是否存在其他
合同纠纷。如果存在民间借贷,
出借人应向
借款人催款,主张自己的权利。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
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
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