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作为
法人,以其全部财产承担公司的
债务,而公司的
注册资本是股东的
出资,如果股东如实出资的,股东不承担责任。如果有
虚假或者投资出资行为的,对
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
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
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
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
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六条【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
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
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