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固定证据:患者一旦知晓权利受损,应尽快收集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等与医疗行为和损害后果相关的证据,防止证据丢失或被篡改。
(二)尽快行使权利:在确定损害后果、关联及义务主体后,可通过向医疗机构主张权利、向相关部门投诉或直接提起诉讼等方式,使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三年时效。
(三)关注时效中止情况:若遇到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无法行使请求权,要留意时效中止,待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剩余时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