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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媳也能继承农村土地吗

儿媳可以在符合条件的时候继承土地使用权
1、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当事人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也不适用于继承;
2、当事人去世的,在承包期内,各继承人可以代为使用和耕种,但不能改变土地的用途(建房等);
3、儿媳如果对公公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可以参与土地使用权及其他遗产的分配。
最新修订: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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