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事故责任书并非行政决定,不具备可诉性,当事人不能针对其提起上诉。
2.当事人对事故责任书有异议的,应自收到责任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申请需载明复核请求、理由及主要证据。
3.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会作出复核结论,且复核以一次为限。
4.若复核结论维持原认定,当事人在后续民事赔偿诉讼中,可提供证据推翻该事故责任书,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审查判断其证明力。
提醒:
当事人需注意复核申请的三日时间限制,逾期将无法申请;若复核维持原认定,在民事赔偿诉讼中需准备充分证据才能推翻原责任书,建议及时咨询专业人士分析具体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