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事人的
离婚协议或者人
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处理
夫妻财产分割的,
债权人仍有权对
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
主张权利。一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根据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对方要求
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当
双方离婚时,需要协议分割
共同债务,但本协议不能侵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债权人可以
起诉离婚双方主张债权。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
离婚时
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
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