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夫妻共同债务,若共同财产足够清偿,双方可自行商量清偿比例,商量不好就由法院判决;若共同财产不够清偿,先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也由法院判决。
(二)判断是否为共同债务,看是否是夫妻共同意思表示,像双方一起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认可;还要看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
(三)即便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对债务分担有规定,债权人能向夫妻任何一方要全部债权,一方承担全部债务后,可按协议或判决向另一方追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