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夫妻一方不肯还房贷,需结合房屋产权归属及还贷资金性质处理,共同财产对应的共同债务双方均需承担,协商不成可后续主张补偿或赔偿;个人财产对应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无义务,帮忙还贷可凭证据要求返还。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房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均有偿还义务。一方不肯还贷时,可先协商明确责任,协商无果的,婚姻存续期间可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分割财产时,已承担更多还贷责任的一方可向对方主张相应补偿。若因对方不还贷导致逾期影响自身征信,受影响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若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房贷为其个人债务,另一方无法定还贷义务。若另一方自愿帮忙还贷,需保留相关支付证据,日后可要求对方返还实际支出的款项。若对房屋产权归属或债务性质存在疑问,或协商处理遇到困难,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针对性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