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若要起诉离婚并获得支持,需收集男方与他人同居等构成重大过错的证据,如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在主张离婚损害赔偿时,应准备好能证明自身因男方过错遭受损害的证据,如精神受到伤害的诊断证明等。
(三)对于债务处理,要明确债务性质。收集夫妻共同债务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的证据,如借条、消费记录等;证明男方个人债务未用于家庭且未经自己同意的证据,如男方私自借款的用途证明。
(四)财产分割方面,可向法院说明男方过错情况,争取让男方少分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