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人在得知企业破产后,应及时申报债权,保证自己的债权能被纳入清偿范围。
(二)密切关注企业破产程序的进展,了解企业资产状况和债务清偿顺序,以便第一时间知晓自己能否获得赔偿。
(三)若对破产程序有疑问或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可咨询专业律师,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