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在看守所待半年未判刑的情况,家属要保持冷静,因为刑事案件办理受多种因素影响,半年未判可能是正常的。家属可主动联系办案机关,通过电话、前往办公地点等方式了解案件处于侦查、审查起诉还是审判阶段。
(二)若怀疑存在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可收集相关羁押时间的证据,向司法机关提出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三)在与办案机关沟通时,家属要注意沟通方式和态度,文明理性地表达诉求,以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