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一审终审案件包括小额诉讼、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等案件,对其判决不服的救济途径因案件类型而异。
法律解析:
不同类型的一审终审案件有不同救济方式。小额诉讼案件当事人不服判决可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特别程序案件若有新事实证据能推翻原判决,当事人可向作出判决的法院申请撤销并作出新判决;督促程序中债务人对支付令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书面异议,异议成立支付令失效并转入诉讼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中利害关系人因正当理由未申报权利,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作出判决的法院起诉。另外,若当事人认为判决存在法定再审情形,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申请再审。如果您在一审终审案件中遇到类似问题,对救济途径把握不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