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前性行为,符合两个条件即不触犯国家的法律。
一是发生性行为时女方满十四周岁;否则,即使女方自愿也构成强奸罪。
二是女方是自愿发生性行为的,即发生性行为没有违背女方的意愿;否则,也构成强奸罪。不过,婚前性行为是一把双刃剑,既满足以人为本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尊重了人性的自由,也触及了社会道德的底线,更可能对女方造成不可弥补的遗憾。因此,慎之最好。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 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 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 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