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藏匿孩子的行为,侵犯了另一方的探望权,权益受损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若已有生效的离婚判决或调解书对探望权作出明确规定,权益受损方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藏匿孩子的一方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采取罚款或拘留等措施,要求其配合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
2.若双方仅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了探望权,但对方拒不履行,权益受损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并保障探望权的实现。法院作出支持探望权的判决后,若对方仍不执行,同样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在处理过程中,需注意收集对方藏匿孩子的证据,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若对方的藏匿行为已严重影响孩子的正常成长,还可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