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立案专题 > 损坏公共财物罪立案标准有哪些

损坏公共财物罪立案标准有哪些

损坏公共财物罪的立案标准有:
1.破坏行为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2.破坏行为毁坏公私财物的次数达到三次以上的;
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4.其他损坏公共财物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最新修订:2024-02-25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