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一审法院或与一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其他法律规定由法院执行的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这明确了执行案件的管辖法院范围,确保执行工作有法可依。
2.若多个法院都有管辖权,当事人可选择其一申请执行;若向多个法院申请,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这避免了当事人随意选择法院导致的混乱,保障执行工作有序进行。
3.当立案法院对执行案件管辖权有争议时,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共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这为解决管辖权冲突提供了有效途径。
建议:当事人申请执行时应准确了解管辖规定,选择合适法院。法院间遇到管辖权争议应积极协商,上级法院及时指定管辖,提高执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