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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二审是否还开庭

⒈对于刑事案件二审的情形,并不一律不开庭,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应当开庭审理
⒉另外,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⒈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⒉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⒊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⒋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最新修订: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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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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