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以工资支付子女抚养费时,需结合支付方的收入状况与子女实际需求,既遵循法定比例范围,也允许根据特殊情况灵活调整,核心是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长权益。
1.固定收入者的抚养费计算标准。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给付,月总收入涵盖工资、奖金等全部收入;若需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比例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者的抚养费确定方式。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固定收入者的比例标准来计算具体数额。
3.特殊情况的抚养费调整规则。若存在子女大病治疗、教育支出增加等特殊需求,或支付方收入显著下降等情形,可适当提高或降低原定的抚养费比例。
4.抚养费的支付方式选择。通常需定期给付,具备一次性支付能力的也可选择一次性给付;双方可先协商确定抚养费数额与支付方式,协商不成时由法院依法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