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后,若未明确放弃过错损害赔偿请求,可单独向法院起诉;若已明确放弃或超过离婚登记后一年期限,不能单独起诉。
(二)诉讼离婚时,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一审未提赔偿请求,二审提出的,法院先调解,调解不成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起诉;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未在离婚诉讼中同时提赔偿请求,离婚后不能单独起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