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合同解除时间不以开庭时间为依据,其确定有法定规则。
法律解析:
合同解除时间的确定有不同情形。若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达成解除合意的时间即为解除时间;若一方依约定或法定解除权解除合同,自解除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若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当事人直接以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因此,合同解除时间的判定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并非以开庭时间为准。如果在合同解除时间的认定上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