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民法典中
离婚协议经双方
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如果两人已在民政局领取
离婚证,离婚协议已在民政局备案,离婚协议不能变更,但双方在协商一致后补充或变更离婚协议的内容,无论补充名称如何变更,双方都需要签字同意。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
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
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