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双方可先进行协商,就孩子抚养权归属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协议。这样能避免诉讼带来的时间和精力消耗,也有利于维持双方关系,为孩子营造相对和谐的成长环境。
(二)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应积极举证自己的抚养能力和条件,如提供稳定的收入证明、居住证明等,以证明自己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同时,若一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行为,另一方要收集相关证据,如对方有严重不良嗜好或虐待孩子的证据。
(三)对于八岁的孩子,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父母可以与孩子沟通,让孩子表达自己的想法,但不要对孩子进行诱导或施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