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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或者使用配额许可证应当载明哪些内容

根据法律规定,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或者使用配额许可证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生产或者使用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二)准予生产或者使用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品种、用途及其数量;
(三)有效期限
(四)发证机关、发证日期和证书编号。
最新修订: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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