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权利方面
直接抚养人可直接照料子女日常生活,安排子女的教育、医疗事务等,还能要求未取得抚养权的一方按时足额支付抚养费。
(二)义务方面
要承担监护职责,保障子女身心健康成长;对于子女重大事项,需和另一方协商一致,不能单方决定;协助未取得抚养权的一方行使探视权。
(三)特殊情况处理
若未取得抚养权方的探视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可向法院申请中止探视;若取得方未履行监护职责或不利于子女成长,另一方有权请求法院变更抚养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