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诉讼仲裁专题 > 办案流程专题 > 申请延期开庭的情形

申请延期开庭的情形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如果当事人有重大疾病,可以以第
(1)点为理由申请延期开庭。如果当事人的私人原因合理合法,可以纳入第
(4)点作为延期开庭的理由,需要做的就是写一份延期开庭申请书,递交到法院负责审理案件的民事庭法官,由他们决定是否延期开庭。
最新修订:2024-03-03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