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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血栓犯罪嫌疑人是否适宜羁押

1、脑血栓犯罪嫌疑人不适宜羁押。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应当进行健康和体表检查,并予以记录。对于不适宜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方式。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最新修订: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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