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对方偿还能力,通过调查其财产状况等确定对方是否真的无力偿还。
(二)若对方暂时资金周转困难,与之协商制定合理还款计划,如分期偿还。
(三)协商无果,向法院提起诉讼,经判决后对方不履行还款义务,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查询、冻结、划拨其名下财产偿债。
(四)若对方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发现其有可供执行财产时,随时申请恢复执行。
(五)诉讼过程中收集并保留借条、转账记录等相关证据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当不符合此情形时,执行程序继续或恢复,以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