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连带责任人内部有约定的,按约定比例分担赔偿责任。
(二)内部无约定的,一般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三)法院会结合各连带责任人的过错程度确定赔偿比例。若一方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另一方仅为一般过失,过错较大方承担更高比例,如主要责任方承担70%至90%,次要责任方承担10%至30%。
(四)赔偿权利人可向任一连带责任人主张全部赔偿。承担全部赔偿的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其应承担的部分。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
1.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2.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3.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