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遗产继承专题 > 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居住权什么时候设立

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居住权什么时候设立

遗嘱这种非基于法律行为设立的居住权,自继承开始时设立。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基于法律行为产生的物权变动,不动产在登记时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动产在交付时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但基于生效法律文书、继承等非法律行为产生的物权变动,自法律文书生效时或房屋建成的时候,即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第三百七十一条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最新修订:2024-02-26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