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双方共有的房子一方通常不能单独抵押,按份共有未达三分之二份额且无其他共有人同意、共同共有无全体共有人一致同意时,单独抵押可能无效,但善意取得抵押权的情况除外。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按份共有需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共同共有需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除非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按份共有的房子,一方未达三分之二以上份额且无其他共有人同意,单独抵押效力待定,其他共有人不追认则抵押无效;共同共有的房子,一方单独抵押一般无效。然而,若抵押权人善意取得抵押权,如不知房屋为共有且已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可能有效,这种情况下其他共有人可向擅自抵押方追偿损失。如果在房产抵押方面遇到类似复杂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