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外部环境引起的债务风险:
(1)行业保护主义引发的债务风险。.
(2)不正当竞争行为严重。
2、公司自身管理不善引发的债务风险:
(1)订立合同时的失过。
(2)履行合同中的欠缺。
(3)请求权行使的懈怠。
3、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