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权转让后,公司不履行
工商登记手续可以向工商部门进行举报,由工商部门查处并履行相应的登记手续。
公司不办理相关手续的,
受让人应以公司为被告提起确认
股权的
诉讼,但不得以公司不变更股东登记为由,要求撤销
股权转让合同。
2.法律依据:
《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