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买到普通假货,消费者可要求经营者按商品价款三倍赔偿,若增加赔偿金额不足五百元,按五百元赔偿。
(二)若购买的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除赔偿损失外,可向生产者或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的,按一千元赔偿,但标签、说明书瑕疵不影响安全且不误导消费者的除外。
(三)消费者应先尝试与商家协商赔偿,若协商无果,可向消协投诉或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