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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怎么去认定走私珍稀植物制品罪

走私珍稀植物制品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单位;
2、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禁止进出口的制度;
3、本罪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4、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珍稀植物及其制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
最新修订: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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