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先由申请方垫付,最终按责任和鉴定结果确定承担方,构成伤残通常由赔偿义务人承担,不构成伤残一般由申请方自行承担,诉讼中法院会依双方责任划分判定分担比例。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规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一般遵循谁申请谁预先支付的原则。当经鉴定构成伤残时,鉴定费属于合理损失,由赔偿义务人即肇事方及其保险公司承担。若不构成伤残,申请方需自行承担鉴定费。在诉讼环节,法院会根据双方责任大小来判定鉴定费的分担比例,若双方都有责任,就可能按责任比例分摊。这一规则明确了鉴定费承担的方式,保障了各方在交通事故中的合法权益。如果遇到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承担方面的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