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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可以引入其他股东吗

1.分公司不可以引入其他股东,其它股东只能持有总公司的股权。因为分公司只是分支机构,并不属于法人,也并没有股东。
2.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最新修订: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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