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若想以法定理由离婚,需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对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可收集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实施家庭暴力可保留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可找社区、公安机关的证明材料;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需提供分居协议、租房合同等。
(二)若以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未建立感情或男方存在严重欺骗行为为由离婚,要尽可能收集能反映实际情况的证据,如聊天记录、信件等,辅助证明夫妻感情破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